高新技术企业嘉定区政府资助
上传日期:2020-12-17 浏览次数:500
嘉定区关于加快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
实施方案(2020-2025)
(草案)
构建完善“科技创业团队—初创期科技型企业—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”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。
1.给予高企认定资助。对纳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的企业,按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。对注册在本区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给予认定后一次性10万元财政资金资助,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给予认定后一次性5万元财政资金资助;其中符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扶持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,则按照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认定后一次性资助。(责任单位:区科委、区财政局、各街镇)
2.落实财税优惠政策。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,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和年度信息更新,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。鼓励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,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,可按照规定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。(责任单位:区税务局)
3.强化创新扶持政策落实。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、市、区级各类创新扶持政策。积极落实科技创新、平台建设、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、科技人才、科技金融等相关科创政策扶持,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企业快速发展。(责任单位:区科委、区经委、区商务委、区人社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各街镇)